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5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PARTNERSHIP)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意见 1—3
二、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5 号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信息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立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681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初灵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初灵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初灵信息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初灵信息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初灵信息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计师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件: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