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该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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