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十一月
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会计师部分)
回复报告编号:XYZH/2025CDAA1F0354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作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4)(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现将这些问题的核查情况逐一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审核问询函问题 1......3
审核问询函问题 2......99
【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898.18 万元、80127.52 万元、
114456.31 万元和 73676.8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45.15 万元、-21645.51 万元、-8713.72 万元和 1491.58 万元,公司业绩持续亏损主要系多元化业务亏损、公司收入规模下降无法覆盖固定成本、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951.45 万元、-12098.51 万元、10315.91 万元
及-7565.04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剥离亏损的环保治理领域业务,将环保治理领域
业务主要承担主体原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3.84%的股权在西南联交所挂牌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42%、74.32%、80.37%和 81.40%,逐年上升。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0.97,速动比率为 0.75,均小于 1。
2024 年度起,发行人为海外数据中心相关的项目提供温控设备,境外收入大幅上
涨。发行人成立了海外子公司,未来将持续拓展海外项目。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
发行人外销收入分别为 4889.83 万元、6232.14 万元,占比分别为 4.27%、8.46%。
设备销售方面,公司以直销为主,存在少量经销商客户。整体服务方案方面,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以总包方式为主,少数项目采用分包方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67505.74 万元、60011.48 万元、65537.13 万元和 76591.3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76.80%、74.89%、57.26%和 103.96%(未年化),整体规模较大。随公司信息数据业务拓展与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逐步上升。此外,发行人与江苏亿金债务重组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收回、公司平昌项目特许经营权运营后将形成应收款项收款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35163.65 万元、19499.39 万元、
27996.41 万元及 28510.4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4.58%、17.45%、23.21%及22.90%,存货占比较大。
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平昌县黄滩坝医疗科技产业园 B 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 27480.3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存在减值情形,系公司对依米
康智能商誉计提减值,2023 年、2024 年分别计提 1478.24 万元、1236.27 万元。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 6 起涉案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作为原告方提起的诉讼/仲裁,合计涉诉金额 16416.18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到 7 起行政处罚,涉及环保、消防等事项,其中最高罚款额为 3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6728.33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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