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0 18:43:09 股吧网页版
依米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姜玉梅女士、赵明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姜玉梅女士和赵明川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明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以上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芮明杰先生任期已满,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职务。芮明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事芮明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

附件一: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研究生学历。曾担
任中电集团天津第四十六研究所工程师、美国力博特公司成都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成都启阳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2 年起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2年-2009年9月担任四川依米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依米康前身),
2009 年 9 月-2022 年 5 月 16 日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5 月 16 日起担
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504,500 股,占总股份比例为 16.01%;张菀女士的配偶孙屹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62,709 股,占总股份比例为 10.55% , 夫妻二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6.56%。公司拟任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孙晶晶女士为孙屹峥与张菀夫妇之女,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其持股18,000,0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4.09%。除此之外,孙屹峥与张菀夫妇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菀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反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

孙晶晶女士: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