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691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娜、鲁李
审计报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收入确认
(二)商誉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营业收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入和营业成本。2024 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为 98,419.95 万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
元。 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销售方式分为直销及经 2、针对直销及经销两种不同的销售方式,选取样本检查销销,在产品交付客户或经销商,经验收合格且开具发票后, 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
公司予以确认收入。 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不恰当的判断可能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导致收入确认重大错报,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 入金额变动趋势;
计事项。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
同、出库单、验收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
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结合应收账款和发出商品函证程序,判断收入的真实
性;
6、对财务报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
票、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单,查验相关收入是否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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