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振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王振华先生,1955 年出生,教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获得学士学位。1983 年至 1985 年,任河南省会计学校教师;1985 年至 2016 年,
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现更名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历任教师、系副主任、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教务处长、副校长,现已退休。2020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
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4 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4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数 出席会议
王振华 4 4 0 0 否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1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数 出席会议
王振华 1 1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 2024年01 审议《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货币资金审计报告的议案》
1
会审计委员 月 19 日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会第十次会 于 2023 年第四季度货物确认单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议 分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