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玑科技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47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45,511,69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2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3,029,998.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2,866,343.13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63,655.3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3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外滩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7 年12 月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夏俊峰、邹晓东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 账户余额
类别 (万元)
上海天玑科技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专用存款
份有限公司 海漕河泾支行 310066632018800060856 账户 28,326.90
上海天玑科技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专用存款
份有限公司 海南外滩支行 216150100100122919 账户 2,297.65
上海天玑科技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专用存款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临空支行 97550078801900000122 账户 7,050.73
合计 37,675.28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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