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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1:18:14 股吧网页版
瑞丰高材: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
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会所合伙人数量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55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72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0.81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上会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上会所认为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上会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上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3、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上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上会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在审计过程中,上会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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