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20:09:11 股吧网页版
佳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年 03月 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首席合伙人:刘洛

截止 2024年末,久安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7人,注册会计师为 87人,从业人员总数 200余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41人。

久安事务所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6,158.8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914.57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2,166.47 万元。2024 年度久安事务所共承办 4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758.49 万元,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家。

(二)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清,2009 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
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起在久安事务所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有多年的冶金、电子行业的会计从业经验,曾负责过数家大型上市公司 IPO 和审计工作,有互联网营销行业的审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签署和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启声,2019 年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 2022 年起就职于久安事务所。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敏燕,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从事审计工作,2011 年成为执
业注册会计师,2022 年就职于久安事务所。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有多年从业经验,曾负责数家大型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有互联网营销行业的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三)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久安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久安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久安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久安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选聘。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事前对应标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两家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