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4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
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165,359,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0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4,714,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55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10,645,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14,014,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369,12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10,645,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8%。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677,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反对 3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5%;弃权 37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31,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00%;反对3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2%;弃权 37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08%。
(2)审议并通过《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24,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9%;反对 3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6%;弃权 3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9,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75%;反对 3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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