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1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苏公 W[2025]A33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丁春荣、吴乃静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苏公 W[2025]A331 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力达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力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1、收入确认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 收入与财务报表附注五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
(45)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制的设计,确定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
飞力达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物流服务收入,公司 的有效性;
按与客户事先达成的报价单,将上述费用输入操作系统,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
在约定的结算期内,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从系统中导出 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在此期间发生的各笔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此时,依 的规定;
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2024年度飞 括销售合同(报价单)、销售发票、业务账单等等支持性
力达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661,644.57万元,较 文件;
上年度上升31.69%。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服务类型、客户等实
由于营业收入是飞力达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 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
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 明波动原因;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
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函证本期销售额;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
对至业务账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
间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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