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 2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第三章 股 份 ......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7 -
第一节 股 东 ......- 7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23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36 -
第七章 党的建设 ...... - 38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9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3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4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44 -
第一节 通知 ......- 44 -
第二节 公告 ......- 45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45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7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 48 -
第十二章附 则 ...... - 49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包头东宝乐凯彩感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内政股批字[2000]10 号)批准,由原包头东宝乐凯明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28 日在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1500002105215;公司现持有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603267185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0 万股,于 2011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aotou Dongbao Bio-Tech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及生产经营地
(一)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 号,邮政编码:014030。
(二)生产经营地: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南、光耀路以东。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南、西区四路以北。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3,602,98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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