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4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1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修订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修订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3 ----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新增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4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修订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5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修订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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