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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0:06:13 股吧网页版
东宝生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评及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协助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四条 董事津贴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

2、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内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0.96 万元,该部分津贴与内部董事在公司领取的职务薪酬无关。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
其他报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福利补贴+特殊贡献奖励。

1、基本工资: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根据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确定。该部分工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与高级管理人员当月履职结果挂钩评价。

2、月度绩效工资:为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关注公司整体经营结果,月度绩效工资与高级管理人员当月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评价。

3、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年度发放的部分,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作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收入,按年度发放。

4、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节日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及公司关怀性福利。

5、特殊贡献奖励: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所进行奖励。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七条 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月度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福利补贴根据国
家规定和公司政策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励根据考评情况按年度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
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
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或津贴。已经发放的绩效工资,公司有权追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胀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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