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及总经理
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
司经营管理层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的
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处理公司事
务,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负责的原则,履行对公
司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及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十)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的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经营管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
统一决策的议事机制,并根据责任及分工,对办公会议所决策的事项承担相
关责任。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根据会议议题和总经理的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以要求公司有
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决定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如总经理因特殊
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总经理委托总经理办公会的一名成员代为履行上述
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集及通知:
(一)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两日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但是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决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不受此限。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以及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拟提交总经理办公
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于会议通知发出前提交行政综合部。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 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会议通知由行政综合部拟定,提请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综 合部分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列席成员。为保证会议质量及实效,会议议题分 为决策性议题和介绍说明性议题两类。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由本人准
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应向公司总经理请假并在会 议纪要上记录。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决策性议题需作出决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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