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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9:07:13 股吧网页版
ST美晨: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章 党委 ......47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8
第十二章附则 ......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山东美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3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dong Meiche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 1200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191.49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顾客需求为中心,以专业化技术为依托,为顾客提供满意产品及完善服务,不断提高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为顾客、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发展空间;促进我国橡胶非轮胎行业的发展,开拓进取,将公司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的国际一流企业。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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