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2:40:14 股吧网页版
美晨科技: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二、 财务报表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

3.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2024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永证审字(2025)第 110009 号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晨科
技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立案调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美晨科技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42025004 号)。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美晨科技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美晨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事项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一)所述,美晨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近三年连续亏损,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实现的归属于美晨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
-112,767.93 万元、-128,538.37 万元、-54,754.0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赛石园林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0,330.01 万元,归属于美晨科技的股东权益为
-100,580.88 万元。由于赛石园林持续亏损金额较大,且园林绿化施工行业整体处于下行趋势,美晨科技拟剥离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减少亏损。

美晨科技已聘请财务顾问就赛石园林剥离事宜制定方案,但由于剥离方案的后续执行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

事项二: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6(3)所述,截至报告期末赛石园林银行借款出现逾期,2025 年 1 月份已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事项一、事项二的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6、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五、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4 年度美晨科技合并营业收入为 17.79 亿元,其中非轮胎橡胶制品销售收入 15.66 亿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 88.03%,金额及比例均较为重大,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与销售相关的内控制度,评价相关内控的有效性;

(2)选取合同样本,检查其主要条款如物权转移、付款约定,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判断收入确认的正确性;

(3)按产品类别对收入、毛利率的波动情况进行分析;

(4)选取样本对客户本年销售额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选取样本,将凭证、发票信息,如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客户结算单、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等信息核对;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