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 4,383.63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通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二建”)已向黎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次诉讼涉及两项案件,合计涉案金额约 4,383.63 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均已正式立案,案件号分别为(2025)晋 0426 民初 149 号、(2025)晋 0426 民初 150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收到起诉状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
2、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黎城县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黎城县靳家街村
3、诉讼当事人
原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事由
原告与赛石园林就“黎城县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质工程 PPP 项目-黎明广场园建景观、水电、古建(含装饰)工程”签订了《园建、水电、古建(含装饰)专业分包合同书》、就“黎城县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质景观工程 PPP 项目-黎明广场建筑工程”项目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目前因赛石园林与原告间工程量尚未确定且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原告山西二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黎城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诉讼请求
案件一:(2025)晋 0426 民初 149 号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5510529.27 元及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的
利息为 2297109.37 元,本息暂总计:17807638.64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黎城县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质工程 PPP 项目-黎明广场园建景观、水电、古建(含装饰)工程”在17807638.64 元范围内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案件二:(2025)晋 0426 民初 150 号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未付工
程款 25055956.54 元及自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 972727.91 元,本息暂总计:26028684.45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黎城县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质工程 PPP 项目-黎明广场建筑工程”在 26028684.45 元范围内就
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以及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10 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2,174.4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
四、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至本公告披露
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其中 24 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金额约
8,832.14 万元(其中已结案 9 项,涉案金额 4,613.99 万元;已判决或已调解案件
4 项,涉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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