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8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条文 具体内容 条文 具体内容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
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
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
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
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
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
第一 第一 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
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
百零 百零 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三条 三条 或者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导致董
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事会中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行董事职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
履行董事职务。
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
生效。
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
生效。
第一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百零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百零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九条 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 九条 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独
的 1/3。 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
1/3。公司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
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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