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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