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层行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期限届满后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总裁办公会议是指总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由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内容:
(一)研究决定公司科研开发、生产、营销等经营方案;
(二)研究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研究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实施方法;
(四)传达有关文件、指示、决定以及董事会决议,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法;
(五)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修改、完善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七)听取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报告和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公司工作;
(八)编制审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重要奖惩决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
(九)其他需要总裁办公会议审议研究的事项。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总裁或受总裁委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召开:
(一)董事会提议时;
(二)总裁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的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时。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该议题的副总裁或其他管理人员提出,由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会议按照“谁主责,谁发起”的原则,由专业部门分管负责人准备议题汇报材料,报总裁确认后,由办公室组织召开。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主持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在讨论涉及办公会议成员个人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应参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前请假,并经会议召集人许可;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不得中途退席。
第十三条 会议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参会人员全面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总裁办公会的决定事项需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作出的,由办公室专人根据会议审议决策结果起草会议纪要或决议,经半数以上总裁办公会成员阅签后生效,并向董事会报备重大事项决议。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事项,总裁
办公会形成会议决议意见后,由办公室转交证券部,并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四条 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传播秘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十五条 各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根据总裁办公会决议的具体要求及时落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总裁。
第四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十六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十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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