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5 年 4 月 18 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总股本 1,086,100,451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 1,091,107,141 股,扣
除公司已回购股数 5,006,69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40 元(含税),拟派
发现金股利 260,664,108.2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提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为积极践行与股东共享成果的承诺,更多回馈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洺锋先生提议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0 元人民币(含税),暂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86,100,451 股为分
配基数(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1,107,141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
5,006,690 股),共计派发现金 260,664,108.2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886,342.81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840,833,666.12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617,256.41 元,扣除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54,387,040.44 元,
2024 年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1,88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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