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或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副
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管理人员;
(八)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或
处置、资产抵押及委托理财等事项;
(九) 审议批准除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外
的一般关联交易;
(十)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二)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的工作,对总经
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处理具体的生
产经营与管理事宜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三) 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
(四) 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总经理依法在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对董事越权干
预其经营管理的,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予以制止。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如情况紧急,
不变更将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而确需变更的,应在采取变更
措施后立即报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取得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追认。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会议制。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管
理层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职能部门提
交会议审议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批示负责会议通
知。会议通知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内容包括:会议日期
和地点;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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