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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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5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福海 张志红 李伟金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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