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审查意见
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开
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且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查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并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查意见
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福海 张志红 李伟金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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