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正集成电路(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君正时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芯楷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管理。
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内部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 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和评价等方法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和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4) 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 “计算+存储+模拟”的产品战略和全球化发展的市场战略,不断积累计算技术、AI 相关技术、存储器技术、模拟技术和互联技术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持续提升核心领域的技术水平;同时把公司在计算和 AI 领域的优势与存储器和模拟领域的强大竞争力相结合,积极布局与拓展汽车电子、工业、医疗、安防监控、智能物联网等重点应用领域,使公司在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得到有效强化,将公司打造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5)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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