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6 19:11:06 股吧网页版
银禧科技: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67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8,967,196.34 元,盈余公积为
35,768,016.59 元,资本公积为 1,000,499,052.11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5,768,016.59 元和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64,231,983.41 元,两项合计 300,000,000.00 元用于弥补母
公司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