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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20:08:40 股吧网页版
金运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3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召开 ......5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议事程序、决议及记录 ......7
第五章 附 则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人员组成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公司与审计相关的具体工作,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六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行使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权限不超出董事会的权限。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应体现及时性、诚信性、程序性的原则。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交易事项:

(一) 单项融资额度低于 1,250 万元的对外融资项目;

(二) 单项金额低于 200 万元的资产处置项目。

第十条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由公司制定具体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对外担保事项均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照下列规定:

(一) 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其资信状况的资料、最
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能够用于反担保的固定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 应当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 2/3 以上董事书面同意
方可进行对外担保;

(三)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担保情况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
应向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报表;
(五) 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通过;

(七)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召开

第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处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提交全体董事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董事本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向董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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