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战略发展委员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健全公司 ESG 管理体系,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管理职责等内容,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不作调整。原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分别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同步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修订部分条款。《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同时变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
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 修订 是
8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修订 是
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修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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