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157,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6,987,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157,700股后的213,82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3,457,325.00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53,457,325.00 元/216,987,000 股×10 股=2.46361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63618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为:以公司 2024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157,700.00股后的213,82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5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890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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