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5-02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775.49 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 1,477,976,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32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47,295,262.08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在实际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以分红总金额保持不变为原则,按照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1,118.15 万元,同比下降 9.62%;归属于上市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1,775.49 万元,同比下降 50.62%。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较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积极的回馈。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与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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