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电热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轶 联系电话:021-231535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金龙 联系电话:021-2315371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金龙、江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 日、2025 年 4 月 8 日至 1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是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是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不适用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是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是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不适用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是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是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是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是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是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是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是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传递及审核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是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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