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和/或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929.5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516.26 万股的 4.15%。其中首次授予1,83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9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4.84%;预留99.52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16%。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历史激励计划将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26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5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383 人)的 1.08%,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含: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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