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全部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本报告期内,本届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并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流程,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且严格的监督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开展工作,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及时、准确,在公司治理层面实现合规、高效,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秉持忠诚、勤勉尽责的原则,全身心投入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进行了多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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