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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3:31:01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公司收到警示函已近满月,对于这比较简单的内控问题,是否已有方案解决并按规定期限上报监管部门获得谅解?另外,股东减持实施进展请及时披露,谢谢。
*ST亿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同时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了书面报告。在此感谢您的关注,如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17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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