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歆伟)
本人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 4 月 22 日
起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法学硕士。2004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海
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4年4月起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期间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参会。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充分了解
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姓名 应出 实际出 应出 实际出席 应出 实际出 应出 实际出
席次 席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 席次数 席次 席次数
数 数 数 数
张歆伟 0 0 0 0 0 0 0 0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需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成员参会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人任期内,我们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为推动 Hermes 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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