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间,有棵树(300209)发布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显示,公司自今年5月份“摘帽”后,公司原董事长肖四清与新高管团队接连不断的“内斗”仍在延续!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传票》,法院受理了原告肖四清诉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撤销纠纷案。
▍肖四清:涉股东会召集及决议过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
关于案件背景,公司介绍,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王维和刘智辉(以下简称“召集人”)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召集人于2025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2025年9月1日披露《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9月16日,召集人披露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维、刘智辉关于自行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9月23日,召集人收到股东肖四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函,提议向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并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原告肖四清认为,涉股东会召集及决议过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具体理由如下:
1、王维的全部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未予披露;
2、王维的产业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且拒不配合核查,未予披露;
3、王维因未履行破产重整过程中所作出的业绩承诺被起诉,原告已诉求限制其股东权利,未予披露。
原告肖四清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依法撤销被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作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如有)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司自查认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决议过程合法、合规
在公告中,有棵树发布了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自查说明。公司自查认为,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具体理由如下:
1、关于“王维的全部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未予披露”:股权冻结仅限制股权的处分权,不剥夺股东的身份资格及表决权、提案权、召集权等核心股东权利,王维的股东资格和权利合法完整。公司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已公告。
2、关于“王维的产业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且拒不配合核查,未予披露”:针对产业投资资金来源问题,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已经核查并出具了《关于部分产业投资人参与有棵树重整投资资金来源的法律意见书》,明确认为核查对象(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重整投资款来源于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来源于其他投资人、上市公司及关联方的情形。因而,不存在“拒不配合核查,未予披露”的情形。
3、关于“王维未履行业绩承诺被起诉未披露,诉求限制其股东权利”:相关诉讼((2025)湘0105民初14688号)尚未审结,肖四清关于限制股东权利的诉求系单方主张,未获生效判决支持。在王维股东权利未被依法限制前,其权利行使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公告。
4、律师见证意见确认程序合法: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明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诉讼对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公布三季报
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公告称,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组织力量积极应诉。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认为本次诉讼对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依规参与诉讼程序,积极稳妥应对上述事宜,并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披露本诉讼的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有棵树主营业务是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家居建材和家居用品、电子产品、手机通讯和游戏配件、体育用品、玩具、保健品及生活用品。
值得注意的是,有棵树的三季报仍未出炉。公司10月30日公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三季报。就其原因,公告解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因部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不积极履行离任交接义务等原因,导致公司全面接管没有及时完成,原董事长肖四清于2025年10月30日晚上向公司提供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暂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