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9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无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传票》,法院受理了原告肖四清诉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撤销纠纷案(案号:(2025)湘 0105 民初 29730 号)。公司经征询相关股东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肖四清
被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收到起诉状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诉讼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背景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王维先生和刘智辉先生(以下简
称“召集人”)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交了《关
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第六届
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召集人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交了《关于提
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向召集人回复邮件,不同意召集人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披露《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集人披露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维、刘
智辉关于自行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集人收到股东肖四清先生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函,
提议向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关于收到
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依法撤销被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作
出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如有)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理由
原告肖四清先生认为案涉股东会召集及决议过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具体理由如下:
1、王维的全部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未予披露;
2、王维的产业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且拒不配合核查,未予披露;
3、王维因未履行破产重整过程中所作出的业绩承诺被起诉,原告已诉求限制其股东权利,未予披露。
(四)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自查说明
公司自查认为 2025 年10 月 10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决议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具体理由如下:
1、关于“王维的全部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未予披露”:股权冻结仅限制股权的处分权,不剥夺股东的身份资格及表决权、提案权、召集权等核心股东权利,王维先生的股东资格和权利合法完整。公司已履行相关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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