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88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持股5%以上股东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持股 5%以上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和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等,授信期限 1年。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维先生拟为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
有公司 91,852,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7,154,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王维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等。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维先生拟为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产生担保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王维先生本次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进行。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王维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00 万元,均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持股 5%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提供担保,此举支持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黎骅先生、湛业侃先生认为:持股 5%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无偿为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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