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何文英
5月8日,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有树”)发布的公告中出现戏剧性一幕:新晋第一大股东提议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却遭到7名现任董事集体反对。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两份《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分别由股东王维、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行云”)、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以下统称“产业投资人股东”),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55%的其他股东发出。
产业投资人股东与其他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两项议案:《关于提前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前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5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决议显示,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为:0名同意,7名反对,反对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因此,董事会审议未通过《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对于反对原因,*ST有树董事长肖四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从2024年11月确定产业投资人之后,已经出现太多问题,从目前来看,深圳天行云和王维在履约能力、履约信用等方面没有达到预期;第二,在产业投资人股东尚未对系列重整承诺的承诺主体、承诺主要内容、承诺违约补偿机制、其他产业投资主体的承诺连带责任等关键事项作进一步合理明确前,现任董事会成员有义务继续勤勉尽责;第三,公司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解聘现任董事并提名与其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滥用股东权利之嫌。”
对此,王维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反驳道:“第一,在破产重整计划中,特别是控股股东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基于事实情况对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是必要且常见的行为;第二,*ST有树因现董事会及管理团队经营管理不善,从2020年起连续数年巨额亏损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处在退市的边缘,这很难与‘勤勉尽责’相关联;第三,对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是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能顺利进行,因此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一说。”
回溯*ST有树公告,为摆脱债务危机以及经营困境,2024年9月份长沙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此后,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以3.62亿元的对价受让*ST有树约1.86亿股股票,并承诺在获得上市公司实控权后,将逐步向上市公司注入进口业务,并同时基于其出口业务资源提振上市公司现有出口业务,再择机实现资产置入。
2025年3月14日,*ST有树公告称,法院已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全部过户至产业投资人指定持股主体名下,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王维。
然而,4月23日,*ST有树又公告称,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累计冻结公司股份1.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5%,冻结起始日为2025年3月20日,到期日为2028年3月19日。至于冻结原因,公告并未具体披露。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文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角度,股份被冻结主要影响股东的财产性权利(如转让、分红),而共益权(非财产性权利,如表决权、知情权)通常不受限制。因此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有权利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