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5 年津贴标准为 24 万元/年(含税);
2、公司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5 年
津贴标准为 24 万元/年(含税);
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除外)按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内部董事的薪酬绩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二)监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监事实行津贴制,2025 年津贴标准为 24 万元/年(含税);
2、公司内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内部监事的薪酬绩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
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
绩效薪酬系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四、其它事项
1、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与外部监事实行津贴制,公司根据以上标准按月发放津贴。
2、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绩效薪酬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次月发放。
3、内部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奖或绩效奖(如有)结合公司内部的考核结果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5、本方案自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年实施,自 2025 年 1 月起
至实施前未按本方案发放的基本津贴或月薪部分(如有),于本方案实施当月予以补足。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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