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47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
板函〔2025〕第<1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二、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一)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4 条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7.1 条、第 10.7.2 条、第 10.7.9 条之
规定,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 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后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7.10 条、第 10.7.11 条规定,上市公
司应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交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发布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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