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45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立案。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不变。
2.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目前,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具
体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3.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处
罚字【2025】41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IA XIAOYU(曾用中文名:贾晓钰)先生、邱岳先生、李向罡先生、刘涛先生、于秀成先生、陈荣东先生、杨纪国先生、赵子明女士: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青岛中程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青岛中程 2017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 年至 2021 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
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2020 年至 2022 年,青岛中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其中,CIS 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青
岛中程不晚于 2020 年知悉;JAYA 锰矿矿权于 2021 年 6 月到期。青岛中程未对
上述资产予以转销,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上述事项导致青岛中程 2017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140,321.53 万元,占当期披
露营业收入的 92.18%,虚增利润总额 55,276.8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6.17%;2018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46,788.7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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