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忆波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忆波:男,1970 年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师。曾任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及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副总监,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288)副董事长,中科大洋董事。现任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赵忆波 6 6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赵忆波 2 2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充分了解议题内容,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题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赵忆波 1 1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赵忆波 2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使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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