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竹泉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竹泉: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系主任,青岛理工大学教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王竹泉 6 6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王竹泉 2 2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充分了解议题内容,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关注公司监管机构警示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风险、海外矿产管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持续经营风险等重大风险,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题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王竹泉 5 5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监管机构警示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风险、海外矿产管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持续经营风险等重大风险的实际状况;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组织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沟通会、2023 年度年报审计重大分歧事项沟通会(重点就2023 年报涉及的菲律宾项目计提和 CIS煤矿和 Jaya 锰矿矿权核销的追溯调整以及菲律宾光伏项目相关资产计提减值的时点等分歧进行沟通)、聘任城金集团 2023 年年报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就 CIS 煤矿和 Jaya 锰矿矿权矿权问题、菲律宾光伏项目资产减值计提、ELPI 与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镍电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贸易业务的合规风险、境外重大诉讼风险以及持续经
营风险等监管函关注事项发表专项审计意见)等主要会议以及与公司董事、高管、财务部、审计部等多次的沟通和讨论,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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