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3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以及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5 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规划。
公司《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30.29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310.4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05,776.56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因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
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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