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经财政部批准于 2013 年 4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7 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营业收入出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对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已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详尽的沟通,充分表达了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不同理解,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表示不认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非标准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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