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5)第 0008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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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5)第 000858 号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青岛中程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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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青岛中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青岛中程的印尼子公司 PT.Bumi MorowaliUtama(以下简称“BMU”)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 BMU 公司新任董事。在该次股东大会中,PT.ArtaTambang
Kasih Pertiwi(以下简称“ATKP ”)公司(2015 年公司收购了其持有的 BMU 公司 31%
股权受益权)未按照受益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与青岛中程保持一致投票意见,BMU公司新任董事变更为小股东提名的董事,导致青岛中程对 BMU 失去控制,青岛中程未能有效执行投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造成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青岛中程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青岛中程 2024 年财务
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青岛中程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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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信审字(2025) 第00085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左伟
中国·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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