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彦龙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贾彦龙: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太原工学院电力系统专业毕业。历任山西省电力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山西省电力公司电网处处长、工程建设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局级调研员。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58,500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贾彦龙 6 6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贾彦龙 2 2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充分了解议题内容,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在我所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上,除下表所示的议案,我对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意见及理由
印尼矿权的矿证有效时间表述不一
致;撤销令信息的传达与公司管理层
和审计机构不对称,决策者知情晚;
给印尼能矿部的延期申请还未得到
正式回复;专门出资聘请,为公司和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供重要依据的第
第八次会议 正暨资产转销的议案》 三方审计机构至今未按约定时间提
交正式专项报告,在此情况下就决定
要追溯到2017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认为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如
果不慎,易给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造
成不良影响。故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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