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斌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韩斌: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职于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副教授、山东肇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协民事诉讼与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山东科技大学 MPACC 校外导师、青岛农业大学实践导师等职务。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韩斌 6 6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韩斌 2 2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充分了解议题内容,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题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韩斌 5 5 3 3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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